根据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》,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十年的从业人员,可申请免试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》与《安全生产技术》两门科目,仅需参加《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》和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》的专项考核。
教学阶段 | 科目名称 | 授课专家 | 教学周期 | 学时安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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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化教学阶段 | 生产管理知识 | 王克 | 理论强化期 | 12课时 |
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| 陈大为 | 法规解析期 | 12课时 | |
生产技术 | 陈大为 | 技术应用期 | 12课时 | |
案例(综合)暂定 | 白昀 | 综合实训期 | 12课时 | |
强化训练阶段 | 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| 陈大为 | 重点突破期 | 6课时 |
生产技术 | 陈大为 | 难点解析期 | 6课时 | |
生产管理知识 | 王克 | 专题精讲期 | 6课时 | |
案例(综合)暂定 | 白昀 | 实战模拟期 | 6课时 |
课程采用分阶段递进式教学,基础阶段侧重知识体系构建,强化阶段注重解题能力培养,冲刺阶段聚焦应试技巧提升。教学团队由具有十年以上行业经验的专家组成,其中陈大为老师在安全生产法规解读方面具有独特见解,白昀老师的事故案例分析课程连续三年获得学员最高评分。
建议学员按照"理论奠基-案例解析-模拟实战"的学习顺序推进,每周保持至少8小时的学习时长。特别注意生产技术科目中的设备安全管理模块,该部分内容在近年考试中的分值占比持续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