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高等教育招生考试体系自恢复以来,始终秉持外语教育多元化发展理念。自上世纪八十年代高考制度恢复之初,日语和俄语等语种就已纳入外语考核体系,与英语科目实行同等计分标准,为考生提供多样化选择空间。
政策阶段 | 核心内容 |
---|---|
基础教育改革期 | 明确高考外语包含日语、俄语等语种,考生可根据个人特长自主选择应试语种 |
考试模式创新期 | 推行外语科目两次考试机制,优化考试内容设置,新增法语、德语等考核语种 |
体系完善期 | 规范特殊院校专业录取限制,保障考生外语选择权,强化小语种教学资源配置 |
现行制度下,考生在高考外语科目中可自主选择英语、日语、俄语、德语、法语及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进行考核。各语种试卷命题均遵循国家课程标准,实行统一评分标准与成绩折算方式。
除军事、国防等特殊领域相关专业外,普通高等院校不得对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设置外语语种限制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语种要求需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标注。
基础教育阶段的外语教学正在发生结构性变革。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要求,中学需至少开设英语之外的两种外语选修课程,部分示范性学校已建立小语种特色教学体系,配备专业师资与教学资源。